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紧急的行为。那样,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网友咨询: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律师解答: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物品对于人民尤其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会导致风险,也极易诱发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打击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行为,对于维护社会治安,净化社会空气,保护人民的身心健康,促进精神文明,无疑具备要紧意义。
本罪的对象包含各种淫秽物品,如各种淫秽的书刊、报纸、画片、影片、录像带、录音带、淫秽玩具、娱乐用品与印刷、雕刻有淫秽文字、图案的生活用品等等。传播方法既能够是直接传播赤裸裸的淫秽物品,也可以改头换面,在艺术品中故意加入淫秽情节,或者在小说中故意加入淫秽描写等。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紧急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可构本钱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但行为人不必出于牟利目的。肯定状况下,间接故意也可以构成,譬如行为人自己观看淫秽物品,对于别人围观不闻不问,因而导致恶劣影响的,即可按本罪论处。
律师补充: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传播方法包含播放、出借、运输、携带、展览、发表等。
(1)播放行为,一般是指对音像型淫秽物品的传播。因为本条第二款将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的行为独立成罪,因而这里所指的“播放”限于非组织性的播放行为。
(2)出借行为,即指出租人转移淫秽物品的占有,由借用人在肯定时期内用该淫秽物品的行为。需要是不以牟利为目的,行为人也不具备获得对价的目的。
(3)运输行为,即指用交通工具将淫秽物品从一个地方运输到另一个地方。
(4)携带行为,即指行为人随身带有少量的淫秽物品。假如行为人携带淫秽物品是为自用的,则不可以觉得是犯罪。
(5)展览行为,即陈列以供他观看。展览是一种静态的展示,行为人将淫秽物品较为固定地置于肯定的空间内,招揽或引诱不特定的或特定的多数人前来观看。
(6)发表行为,即公之于众,公之,于不特定的多数人。
(7)邮寄行为,指通过邮电部门传递淫秽物品,如借助信件夹带等。
(8)借助计算机互联网技术的传播行为,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借助国际网络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淫秽的信息。假如行为人有这种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引使用方法条
《刑法》 第三百六十四条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紧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紧急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根据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