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超越一年未签劳动合同如何解决理
超越一年未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确实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双方已经签订了无固按期限劳动合同。
2.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1日,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薪资,并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3.劳动者若发现用人单位存在此类违法行为,可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需要用人单位履行补签劳动合同及支付双倍薪资的义务。劳动者也应保留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2、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有什么区别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在法律性质、合同主体、合同主体地位、合同内容及确定报酬的原则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1.从法律性质上看,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是劳动法的范畴;而劳务合同则是打造民事、经济法律关系的依据,是民法、经济法的范畴。
2.在合同主体方面,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而劳务合同的主体则没特殊需要,既能够是公民与公民之间,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之间,或者是法人与法人之间。
3.在合同主体地位上,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者便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双方的关系具备从属性;而劳务合同的主体之间则一直是相互独立的平等主体,没有从属关系。
4.在合同内容方面,劳动合同需要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而劳务合同则不需要规定这方面的内容。
5.在确定报酬的原则上,劳动合同体现的是按劳分配的原则;而劳务合同中的劳务价格则是按等价有偿的原则支付。
综上所述,法律快车提醒,劳动者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区别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不同性质和内容,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